10月20日,中国结算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下称《债券细则》),为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的平稳有序开展提供制度遵循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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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为配合实施企业债券职责划转改革工作,本次《债券细则》主要做了以下修订:一是根据最新修订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将企业债券纳入《债券细则》规范的制度框架体系;二是支持为北交所市场新增提供企业债券登记结算服务;三是对于可跨市场交易的企业债券,明确可以在中国结算与中央结算公司之间办理跨市场转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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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落实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要求,支持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降低市场成本,中国结算还对《债券细则》进行了其他适应性修订,例如简化了相关登记业务申请材料要求、明确现金担保品可用于弥补回购欠库等。
根据最新修订的《债券细则》,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业务安排基本保持不变,市场主体无需进行业务和技术调整。在企业债券跨市场转托管业务方面,中国结算加强了与中央结算公司业务协同,确保市场办理企业债券跨市场转托管业务的习惯不改变和效率不降低。
中国结算表示,前期做好企业债券职责划转配套登记结算各项准备工作,当前相关制度、业务、技术等各方面均已准备就绪,可支持为企业债券提供安全高效登记结算服务。下一步,中国结算将高效、稳妥、有序开展企业债券登记结算相关工作,确保过渡期后企业债券相关改革措施平稳落地。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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